中共西昌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2021-04-22 20:46 来源: 西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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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昌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治顽瘴痼疾工作的开展,现对整治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0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1、接受当事人请托,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对政法单位正在办理的案件说情、催办、打招呼的;

  2、对非经上级党组织批办、本级党组织决定、政法单位党组织请示的案件,私自召开会议协调督办、制发文件下达办理意见的;

  3、超越岗位职权批转涉案材料,或者以所在部门及相关领导名义,违规过问政法单位在办案件案情及进展的;

  4、通过干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向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通风报信,接受当事人或关系人吃请,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

  5、与政法单位干警、律师存在不正当交往行为,相互借势利用,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等违反“三个规定”情形的;

  6、统筹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工作不力,压实政法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处置,“宽、松、软”现象突出的;

  7、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8、利用家支家族势力或受家支家族影响,妨碍、干预或通过施压、行贿等方式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

  02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问题

  1、干部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本人及其家属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

  2、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权,违规参与特种行业、特殊场所经营管理、特定产品销售的;

  3、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岗位职权,违规为政法机关管理服务对象办理请托事项谋取利益的;

  4、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处理等,充当“司法掮客”或者从事营利性法律咨询服务的;

  5、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进行权力“寻租”,参与“捞人”“铲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就人员录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岗位安排、评优评先等事项,向政法单位“打招呼”的;

  7、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包庇纵容甚至参与毒品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

  8、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为谋取利益充当“德古”或参与民间“德古”调解,造成以民间“德古”调解形式调解涉毒涉黑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乱象的。

  03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

  1、旗帜鲜明抓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责任意识不强,对执法司法人员政治轮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2、以问题为导向较真碰硬开展执法司法监督不到位,应当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而不主动开展或者落实检查评查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的,应该督办协调的案件不予督办协调的或督办协调不力的;

  3、对执法司法监督意见落实不力、结果运用与问责追责不力问题宽软懈怠、放任不管的;

  4、对政法单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事)件失职失察、存在的政治立场不鲜明问题不予严肃纠正的;

  5、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包庇纵容,不及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有关部门处理的;

  6、对政法单位队伍管理软弱涣散、执法司法腐败、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听之任之、不予纠正的;

  7、对执法司法监督过程中滥权渎职、徇私枉法的;

  8、对问题案件不予监督,使违法犯罪家支家族关系人免受法律追究的。

  0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部署、落实不力的;

  2、压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够、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地方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长期停滞不前、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形象长期没有改观的;

  3、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存在的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该落实不落实等问题听之任之、不予督促纠正的;

  4、调查研究不深不实,向政法单位安排布置任务不切实际,对政法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办理不及时,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的;

  5、对政法单位督查、检查、考核过多,随意要求基层单位报送数据、材料等违反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要求的;

  6、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基层单位和干警等态度生冷硬横,方法简单粗暴,存在特权思想,耍威风的。

  05担当作为不力问题

  1、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职责不到位,统筹政法工作不到位,推动和支持政法单位担当作为不力,对政法单位提出的重大事项和困难应协调解决而不协调的;

  2、担当意识不强,怕担风险和责任,不敢啃硬骨头,不敢触及矛盾,不敢拍板定事,躲避复杂工作,推脱困难问题的;

  3、缺乏创新精神,主动作为和开拓进取意识不强,工作热情减退,工作标准低,消极被动、敷衍了事、不催不动、得过且过,导致工作质效、目标任务受到严重影响,政法工作在当地打不开局面的;

  4、不坚持原则,工作检查、评估、考核不敢动真碰硬,平安建设、绩效目标等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

  06纪律作风问题

  1、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两面派、两面人;

  2、政治站位不高,自我定位不精准,在政法委是指导、督促政法各单位工作的政治机关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统筹协调政法工作水平不够高的;

  3、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工作要求不高,把关不严,安排部署工作缺乏针对性,工作落实有差距,缺乏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八小时外”行为的了解掌握,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

  4、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过硬,自我要求不过硬,工作主动性差,工作质效低,工作上不担当,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督导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

  5、干部职工只注重学法律(业务),不注重学纪律(规定),不遵守机关单位规章制度,组织观念淡薄,作风涣散,纪律松弛,意志衰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存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混日子”思想的。

监督渠道
四川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十一指导组

值班电话:0834-3958119、0834-3958360

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邮政信箱:四川省凉山州A003号


凉山州公安局教育整顿办公室

举报电话:0834—2286048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至17:30(截止时间 6月15日)


西昌市公安局教育整顿办公室

举报电话:0834—8617099(线索工作专项组)

0834—8617087(综合协调专项组)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至17:30(截止时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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